5年“旧案”掀波澜 新开普回应董事长刑拘细节:执法机构系山东潍坊市公安局
财联社4月25日讯(记者 张晨静 刘建)上市公司深夜发公告称董事长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刑事拘留,今日更多进展细节流出。财联社记者从新开普处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董事长杨维国刑拘或因5年前“马明海内幕交易案”,公司董事长是在河南郑州被带走,执法者系山东省潍坊市公安人员。
公开信息显示,马明海与杨维国是2012年清华EMBA的同学,合作密切。两人此前有共同投资的公司,且有大额债权债务关系。截至2022年三季报,马明海为新开普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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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相关人士进一步表示,公司与董事长家属交流得知执法机构为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因为马明海祖籍(住址)在山东,而对于马明海当前状态,公司称暂未掌握。
财联社记者查阅2021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马明海、李晖)(下称“决定书”)发现,马明海住址为山东省潍坊市,其内幕交易案“祸”起蚂蚁金服入股新开普。
时间回溯至2018年8月10日,新开普董事长杨维国带队赴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蚂蚁金服),与蚂蚁金服副总裁、支付宝总裁倪某军等会面,主要讨论双方的业务合作以及下一步的投资合作。
2018年8月30日,蚂蚁金服副总裁纪某带队对新开普进行了考察,与杨维国等进行会谈,会议内容涉及“完美校园”的业务推进及拓展汇报、业务合作方向和投资方案、蚂蚁金服投资新开普和完美数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事项。
随后,蚂蚁金服与董事长杨维国发送保密协议,会谈合作事宜,并开始开展尽职调查等。2019年1月6日,双发签署《增资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等。次日新开普公布合作相关公告。
根据决定书,内幕交易敏感期为2018年8月10日至2019年1月7日,杨维国作为新开普董事长,在上述事项推进中参与、讨论并决策,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而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马明海与杨维国有见面和电话联络。2018年10月2日,马明海与杨维国在郑州光华酒店见面。2018年11月6日,马明海与杨维国在郑州新开普公司见面。内幕信息敏感期间,杨维国尾号为9898的手机号与马明海尾号为3688的手机号有过2次联系,与马明海使用的尾号为2978的台湾手机号有过31次通话。
最后经查明,马明海、李晖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合计买入新开普11266749股,买入金额6442.29万元,违法所得2159万元。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施鑫律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公告称杨董事长涉嫌的是泄露内幕信息罪,大家对这个罪名普遍不熟悉。解释一下该罪名的犯罪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一类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一类是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的董监高人员,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甚至包括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泄露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的行为不仅会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果其行为达到了犯罪门槛,公安机关认为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及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规定,就会涉嫌犯罪。”
对于事项最新进展,新开普上述人士表示,公司正常经营运转,已成立应急小组在跟进此事。
(编辑 刘琰)